学院赴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法学院调研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27 点击次数:1059

    2017年12月14日-15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老师带队一行十人前往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进行调研。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丽新、副院长郭春镇/党委副书记郭锦星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我院郑春燕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此次调研的任务与目的,双方就两院研究生培养与在校管理机制、本科生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图书馆馆际共建共享机制、校友联络工作、人才引进、信息化管理等多个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两院侧重讨论交流了法律硕士的培养与管理。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刘学敏老师分享了厦大的相关实践经验:(1)对法律硕士和学术类硕士进行区分,明确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在开设特色、专业性强方向类选修课的同时,还需增加学生的自主时间,加强实践类、案例研析类的教学。(2)在增设针对研究生的讲座的同时,需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和标准。(3)学院应鼓励与支持学生多多参与全国性赛事。(4)和律所合作开展联合培养模式,选派优秀学生与资深律师进行一对一的学习,增强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5)开展研究生创业基地,开设精品案例实务课程。
    在校友工作方面,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丽新老师认为在结合法学的专业性质同时,应完善校友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友会的重要作用。这不仅可以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凝聚力,同时可以在招聘、就业、捐资等多方面服务于校友和母校。
    12月15日,郑春燕副院长一行赴广州对中山大学法学院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人参观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校区后,与中山大学法学院进行了座谈。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副院长张亮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郑春燕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此次调研的任务与目的,紧接着双方针对学院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研究生在校管理机制、研究生培养经验和制度创新、培养学术能力经验、本科生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图书馆馆际间共建共享机制、校友联络工作共七个议题展开交流。重点交流了中山大学法学院对绩效评价的创新机制,研究生办学规模、学制、培养方案的改革,做好校友工作的经验,双方也对本科生通识教育及专业教育的学分安排、培养方案安排进行了交流讨论。
 

洪佳颖廖家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