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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助之以法,援之以心”―浙江省内法律援助机构寒假社会实践调研活动招募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1-01 点击次数:256

 一、调研介绍
    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援助在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以“学以致用、践行公益,服务社会,弘扬法治”为宗旨积极在校内外开展法律援助实践活动,中心希望对浙江省及杭州市内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浙江省及杭州市内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开展方式和现状,学习援助经验和方式,促进中心体系完善和制度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援助能力,更好地搭建法学学子校内法律援助实践的平台。

二、实践安排
实践时间
2018年1月下旬

调研地点
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调研内容
(一)申请条件:民事、刑事的不同条件
(二)工作流程:从当事人申请到案件结束
(三)案件援助方式
(四)案件反馈和评估
(五)办案人员访谈:包括工作人员、律师以及社会人士
(六)与上下级机构及其相关机构间的合作方式
(七)制度建设方式
(八)培训模式和方法
(九)援助团队建设
(十)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境和未来的工作方向
(十一)对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与支持措施
(十二)对中心的寄语

   

四、招募对象
浙江大学在校学生

  

五、报名方式
中心志愿者向所在部部长报名,由部长整理名单(含姓名、年级、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发送至464256205@qq.com。
非中心志愿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后发送464256205@qq.com。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月4日12点前

  

七、联系人
项目部 白雅慧 15048929824


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光华法学院共同指导的公益服务型学生社团。中心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以“学以致用,践行公益,服务社会,弘扬法治”为理念,开展校园普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和谐校园和法治社会建设。中心在主任团下设各办案小组和办公室、宣传部、项目部、综合部、组织部五大运营部门。中心现有成员(志愿者)60名,涵盖了光华法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以及茶学、体育学等专业本科生。中心聘请了光华法学院(宪法学)余军、(民商法学)陈信勇、(民商法学)陆青、(劳动法学)许建宇、(经济法学)吴勇敏、(知识产权法学)何怀文、(行政法学)胡敏洁、(刑法学)高艳东等八位法学专家教师组成专家顾问团,为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专业指导。
    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中心面向浙大师生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社会人士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拟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代理等形式的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经过一年的努力,中心在浙大校内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越来越多的浙大师生来中心寻求帮助。在今后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也将继续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机构,积极为浙大师生提供法律帮助。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