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17〕2号)规定,现启动2017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一)1份。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三)1份。表中推荐的优硕论文应按学科代码排序,同一学科有多篇推荐优硕论文的,按推荐次序排序。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二)。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33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2)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33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QT。
3.各位同学将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dfxybks@zju.edu.cn。
三、推荐名额说明
各学院(系)推荐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按比例推荐不足1篇的学院(系)可推荐1篇。具体见附件四。
四、报送完成时间
全部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需在2018年4月13日前报送到主楼116。逾期不予受理。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五。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8年3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