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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02 点击次数:179

    “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经开始,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4日9点

    二、推荐对象

    全校全日制注册的研究生、本科生

    三、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4. 原则上已经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报名材料

    1. 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 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单位年度人物候选人XXX事迹材料”。

    3. 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在截止时间(4月4日上午9点)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传到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8年4月2日

附件1: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附件2: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