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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团委关于开展革命烈士墓祭扫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03 点击次数:240
清明节作为中国优秀传统节日之一,是中国人民缅怀革命先烈、重温革命历史、学习革命精神的重要时机,是我们法学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爱校荣校教育学习的重要契机。1947年,于子三等爱国青年为了追求理想与正义,奋起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严酷镇压,求是学子肩扛家国重任昂首向前。他们在西迁路上栉风沐雨,在烽烟炮火中砥砺前行,用脊背承载起知识的重量,用行动诠释爱国精神。他们虽然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但其不畏强权、勇逐真理的革命精神已经成为激励我们一代代人砥砺前行的精神动力和宝贵财富。
学院团委决定响应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号召,于4月3日下午组织法学院学生骨干前往于子三墓以及浙江省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祭扫活动。活动主题为“清明祭扫,缅怀先烈,传承精神”,目的是通过祭扫活动以及相关教育宣传工作来挖掘于子三等革命烈士的精神本质,并将该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深入思考。希望各党支部、团支部,积极利用4月开展“缅怀先烈,传承精神”相关的主题党日活动、团日活动,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投稿至zjutxs@163.com。
活动时间:4月3日下午13:00
集合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前门
目的地点:于子三墓、浙江省革命烈士纪念碑
交通方式:公共交通
我们倡议:1. 参加祭扫活动的同学需着装得体,并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出行过程的安全有序。
2. 在祭扫过程中应保持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绿色祭扫,倡导移风易俗,告别祭扫陋习。
3. 参与活动的同学应端正思想,通过祭扫学习革命先烈的先进精神,进而更好地充实自身思想,避免活动流于形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