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17 点击次数:684

为保证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质量及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浙大发本[2018]3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答辩委员会职责,负责毕业生论文相关事宜。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思政工作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研究所所长、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团委书记等。
二、毕业论文环节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分:毕业论文的学分为8学分。
2.环节:毕业论文环节主要包括课题调研及查阅资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实施、答辩和评分等阶段。
3.能力要求:在毕业论文阶段中,要进一步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法学科学研究工作和综合运用法学专业知识的初步能力。具体可归纳为:
(1)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法学专业外文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2)能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继承和发现探索与创造的能力。
(4)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数据处理、文字输入等)的能力;撰写论文的能力;开题报告、论文答辩时的口头表达能力。
4.毕业论文环节对学生的要求
参加毕业论文环节的学生,都必须遵守以下的要求:
(1)认真学习学校下达的《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和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修订)》,了解毕业论文的过程和要求。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3)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设想,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及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课程成绩记载为“违纪”,课程所获学分为“0”,计入课程学分绩点统计。
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予毕业。但可在学习期限内由学生本人提出重修申请。
(二)毕业论文的形式要求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背景、目录式提纲(研究方案),以及实施计划。字数在3000字以上。
2.文献综述
在查阅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献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文献综述的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等。字数2500字以上。
3.外文翻译+原文
外文翻译原文应与所研究的课题具有相关性。外文译文字数在2500字以上。
4.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参见《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则》。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的要求
每位学生都应认真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了解法学发展的动态,慎重选择和确定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
1.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
2.结合当前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3.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
(二)选题的原则
由各指导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本科教学的要求,提出本专业方向的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经院审定后,在第四学年冬学期初,向全体毕业班学生公布。
选题实行教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位指导教师可在规定的指导论文工作量范围内,接受指导的学生;学生可在公布的参考选题范围内,结合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论文课题和选择指导教师;学生也可自选毕业论文的课题,但应经指导教师的同意。
四、毕业论文的进程安排
整个毕业论文的实施分为选题、开题报告、撰写、评阅与答辩、装订五个阶段。
(一)选题阶段
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经学院审核后,公布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
时间安排:4年级秋学期第6周前完成选题
(二)开题报告阶段
包括收集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开题报告答辩等工作。
开题报告需进行答辩,答辩时应提交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文献和开题报告。
时间安排:4年级冬学期末开始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未通过者,一周内完成修改,再次提交答辩小组。
(三)论文撰写阶段
包括拟定论文的详细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的过程。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定稿。
定稿时间: 4年级夏学期的第3周完成定稿。
(四)答辩阶段
论文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的评定工作。
查重时间:夏学期第4周。
答辩时间:夏学期第5周各答辩小组完成答辩及论文成绩上报。
定稿上传时间:夏学期第6周完成论文定稿上传。
(五)论文装订阶段
时间安排:夏学期第8周,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统一规定进行论文装订,提交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五、中期检查与论文抽检
春学期第1周:开题答辩完成后,学生提交装订成册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及原文纸质版,由学院教学督导组进行中期检查。
夏学期第4周:定稿完成后,学院组织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利用学校提供的统一论文检测平台,生成论文检测报告,用于辅助学术规范指导。
六、论文答辩相关规定
(一)答辩前准备工作。毕业论文答辩前,各指导教师必须对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点、论文质量与理论水平、论文写作规范与文风和修改建议等方面加以审查,并认真书写考核评语。
(二)论文答辩。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在夏学期的第5周进行论文答辩。各答辩组应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答辩和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答辩中,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撰写书面评语、给出总体成绩并签字。
七、指导教师和论文答辩组相关规定
(一)指导教师相关规定
1.资格要求: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能独立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为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2.主要职责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和《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注重毕业论文选题及基础写作方法的指导。
主要包括:
①选择课题,提出论文参考选题,帮助学生确定论文课题,在学生进入课题前认真规范地下达课题任务书;
②指导推荐学生阅读有关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方案,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③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
④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
⑤把好毕业论文的评审关。在毕业论文定稿以后,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审查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查。
⑥参加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小组相关规定
毕业论文答辩小组一般按学科划分,由3-5位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小组工作由组长负责。
答辩小组的工作要求:
1.负责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答辩和论文答辩,评定答辩成绩,撰写答辩评语。(成绩评定和签名的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条款。)
2.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任务书、评语、成绩评定等是否规范,统一汇总本组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连同毕业论文装订本一并交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3.总结本组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书面交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4.在本组的优秀论文中,推荐1篇候选优秀论文,指导学生撰写优秀论文摘要,报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八、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相关规定
(一)评定方式
毕业论文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一般文献综述占10%,开题报告占15%,外文翻译占5%,论文及答辩占70%。
毕业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标准和评分要求。
学生毕业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套用他人成果。凡发现袭用他人成果,一律按作弊论处。
(二)评定标准
1.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观点创新、立论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证有力,语言流畅,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2.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3.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答辩时少数问题不够清楚,有若干错误。
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不正确。
(三)不及格论文的处理
经答辩,被答辩组确认为不符合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成绩判定不及格的,答辩组应填写答辩评语,并将拟评为不及格的论文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复审。
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重修可在学习期限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九、毕业论文的装订与存档相关规定
(一)毕业论文装订
学生必须按照《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则》要求将毕业论文材料装订成册。
毕业论文用A4纸打印,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由院本科教学中心指定,每一届学生的毕业论文采用统一的颜色。
(二)毕业论文归档
毕业论文由各答辩组统一交学学院教育教学中心统一保存,保存期五年。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资料由学院资料室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