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18 点击次数:149

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2014、2015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2016、2017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申报时间
请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5月23日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中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一),并请申请人填写星级志愿者评定汇总表(见附件二),并上传至707197717@qq.com
四、 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8516日24:00;
2、网上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
3、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携带志愿者服务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16日24:00前到校青志办公室进行校正或者联系校青志客服解决;
4、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5、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6、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服务时数(小时)
第二课堂分
第三课堂记点
一星级
41-70
0.5
1.5
二星级
71-150
1
2
三星级
151-200
1.5
2.5
四星级
201-250
2
3
五星级
251以上
2.5
3.5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沛雨 1815851563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