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 2 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7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2018年法学院二级岗位总数已满,没有可晋升名额,三级岗位总数6人,可晋升数为1人。
2018年,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总数4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4人,没有可晋升名额;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总数9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9人,没有可晋升名额;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级岗位总数已满,没有可晋升名额;九级岗位总数5人,学院现有九级岗位教师4人,可晋升数为1人。
2.其他专业岗位聘用名额:2018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3.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其他岗位聘用条件见《法学院2018年教师七—十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2)。其中专技职务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月7日前,符合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4)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5),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relax@zju.edu.cn,纸质版需本人签名递交(于6月8日下午2:00前)。
2.6月14日前,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其中评聘教师三级岗位人选将直接报学校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3.6月30日前,完成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5月30日
附件2:光华法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七—十级)
附件3: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5: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