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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12 点击次数:491

各位党支部书记、党员(含预备党员):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支部书记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后统计本支部所有成员(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信息填写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于62316:00前发到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为“XX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

    填表须知:

    1、“所去单位”一栏需要党员本人根据个人毕业后去向(读研、工作、出国等)自行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填写。一般情况如下:

    校内读研的,填写具体院(系)党委即可;到其他国内高校读研的,填写所去学校、院(系)名称党委;

    工作的,填写具体公司党组织名称;若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出国的,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回到原籍。档案和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档案和户口转到该 党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市(县)委组织部或商得学生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2、“组织关系抬头”一栏需要党员本人根据个人毕业后去向自行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填写。以下信息供参考,具体抬头请党员自行询问:

    校内读研的,组织关系为校内接转,填写“浙江大学**学院党委”或“浙江大学**学院党总支”;

    去向在校外省内的,组织关系为省内转出,则填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名称,如“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等”(抬头只有杭州市可到区一级),工作与出国按此处理;

    去向在校外省外的,组织关系为省外转出,则填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名称,如“中共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等,工作与出国按此处理;

    若是转出至国内其他高校,则请党员同志询问所去学校其组织关系抬头。一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为“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复旦大学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组织关系抬头与所去单位必须是上下级关系!

3、“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一栏填写自己或者家长的联系电话,要求4个月内随时能够联系到。

特别注意: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所需的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单位均需党员本人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准确。请各位党员仔细核对各类信息,请党支部书记做好汇总工作,尤其是检查身份证号(注意汇总表中身份证号后几位均为0的情况)。对于已经离校但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期间不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达六个月以上的党员,有关党组织可以按程序对其作自动脱党处理。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请每位党员务必下载附件2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卡》,留存备用。

5)请每位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及时到接收方办理接收手续,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于接收后一周内(930日前需寄到)寄回学院主楼114办公室。同时将回执拍照并按“班级+名字”命名好后前传至党员之家公邮zjufxydyzj@163.com

6)毕业生党员如不能本次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请在收集好上述相关信息后,在630日前个人自行到主楼114办理。

7)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方式:1)转出至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2)转出至省外:按照原先的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但均需要采集转接信息。开具出的党员关系纸质介绍信请党员之家管委会及时下发至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请及时发放给各党员。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

    附件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卡》

光华法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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