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基,与法同行”――记民法典分编立法座谈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16 点击次数:848

    2018年6月11日,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成员以及来自江浙沪的民法学者的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图书馆五号楼206会议室开展民法典分编立法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扈纪华原副主任,工作人员王灯、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金可可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新军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朱晓�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纪海龙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庄加园副教授、复旦大学班天可老师、南京大学助理研究员柯伟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沈晓鸣、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任一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龚剑涧等学者共同探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问题。

    座谈会伊始,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致辞,表示希望大家积极踊跃的对民法典合同法编和侵权责任编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看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教授致辞,表示对诸位学者来到浙大之江校区共同探讨民法典分编征求意见稿的欢迎。座谈会上,大家分别从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畅谈对民法典分编立法的意见建议。整场座谈会引起全体与会人员思考,在大家的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郑永胜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