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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6-24 点击次数:509

各位同学:
为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在我院拟选拔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实习司法研修助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行政法方向学生优先。
二、选拔名额
三至五名。
三、工作时间
实习法官助理或实习司法研修助理任期一般为半年及以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在岗工作时间、本次实习法官助理开始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工作日三(用)餐(补贴)。
四、实习职务及职责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主要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担任实习司法研修助理。
实习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办理下列审判辅助性事务:
(1)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2)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3)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评估措施等工作;(4)旁听庭审,庭后与法官讨论案情,提出个人见解;(5)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6)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7)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实习司法研修助理,在法官或法院审判管理、调研人员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1)收集整理与案件相关的参考性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2)完成事先拟定的调研课题;(3)撰写案例分析、审判论文等;(4)参加法院开展的课题或者法院组织的审判理论研究活动。
 实习结束,表现(考核)优秀(良)的同学,应予表扬或颁发优秀实习(生)法官助理或优秀实习司法研修助理证书。
五、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80705
咨询电话:    86592727
教育教学中心
 20180622

        附件1:实习法官助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