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至21日,“法学范畴与法理研究”学术研讨会在长春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共同指导,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当代法学》编辑部共同主办。
会议以纪念1988年“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召开三十周年为契机,回顾并全面系统总结了三十年来法学基本范畴研究的新成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法学范畴研究,将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紧密结合,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1988年“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的部分与会代表、法学界老中青三代法理学者及部门法学者110余位参加了本次会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多位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主持,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杨振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教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张文显教授为开幕式致辞。信春鹰、李放、齐海滨、张乃根、李淳等1988年“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的参会学者,为本次大会发来了书面致辞。
张文显教授在致辞中将本次会议的主题词概括为“纪念”、“深化”、“对接”。第一个关键词是“纪念”,纪念“全国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30周年。三十年前的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其增强了中国法学界的范畴意识、理论意识、体系意识,促成了法学研究范式的变革,推进了法律观、法学观、法治观的升华,助推了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学术对话,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二个关键词是“深化”,深化法学范畴研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亟需深入开展法学范畴研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全面推进和拓展,新情况、新经验、新观点、新话语需要有新范畴去概括、去凝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出现必然产生大量的新概念新范畴,也必然需要凝练出新的概念和范畴。第三个关键词是“对接”,本次会议把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放在一个主题之内,体现了主办方推进两个研究对接的设想。这种对接有客观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为了使本研讨会获得预期的目标,张文显教授认为,本次会议的学术规范或者说会风会貌应该体现为四个关键词,即:开放(论域是开放的)、自由(思想是自由的)、多元(方法是多元的)、求真(目的是纯粹的)。以此,为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的创新发展,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进程,凝聚更多真理、更多智慧、更多共识。
大会报告由“法学范畴研究与新时代中国法学”、“法理学核心概念与法学概念体系”、“法理与法理学”三个主题单元组成。第一、二单元由张文显教授、葛洪义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以“权利范畴与权利本位”、“法理与法治”、“法学范畴的实践维度”、“法学理论与前沿方法”为主题分别设置了四个分论坛。我院博士后郭晔、博士生郭栋在第二分论坛作了主题报告,我院焦宝乾教授做了评论。第三分论坛由我院周江洪教授主持。在第四分论坛,我院赵骏教授、博士生江秋伟、博士后谢郁做了主题发言,王凌�副教授做了评论。会议气氛热烈,与会学者为共同推进法学范畴研究和法理研究、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和法理话语体系,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
7月21日上午,张文显教授主持本次学术研讨会闭幕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作学术总结,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作闭幕讲话,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作闭幕致辞。张文显教授指出,本次会议必将在中国法学史上留下深刻印记,每个参会者都是历史印记的创作者。最后,张文显教授宣布“法学范畴与法理研究”学术研讨会成功闭幕。
供稿人:郭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