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上午,我院赴浙江杭州、绍兴“青马学子宣讲十九大精神”暑期社会实践团一行人在我院党委副书记吴卫华老师、团委副书记王书剑、骆笑老师和柴烈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绍兴,开启了为期两天的以“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学习枫桥经验”为主题的学习交流之旅。
7月20日上午10点许,我院实践团队成员来到了此行第一站――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中院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随后,在绍兴中院的会议室,双方进行了一次以“法院青年干警司法工作经验分享”为主题的经验座谈会,绍兴中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胡仲飞出席了本次座谈会,并致辞欢迎我院社会实践团队的到来。我院吴卫华老师致辞,对绍兴中院表示感谢并赠送了学院纪念品。随后四位优秀的中院青年法官就自己的实务经验和感想进行了分享,同学们聆听后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随后,在中院团总支书记戴雨薇法官的的带领下,实践团队成员又参观了绍兴中院具有特色的干警文化书屋、文化走廊、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特色法庭――秦善奎法庭、院史陈列室和诉讼服务中心。在参观过程中,实践成员们一次次对绍兴中院的创新和发展发出惊叹,开拓视野的同时,也深受启发。
当天下午3点许,实践团来到了此行的第二站――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为化解纠纷,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通过讲解员的讲解和陈列馆的图片新闻,我们了解了“枫桥经验”的诞生与发展模式,切实感受到了“枫桥经验”50多年来与时俱进、历久弥新,在新时代展现出的强大生命力。
之后,为了对枫桥经验的进一步学习,实践团来到了诸暨市枫桥人民法庭。据法院工作人员的讲解,枫桥人民法庭继承和创新枫桥经验,依托审判职能,充分借助当地社会组织,实现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地化解民间纠纷的新路子,就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在这里,实践团又一次感受到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变化和发扬,对枫桥经验的理解更加深入了。
7月21日上午,实践团队成员来到了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处的干警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带我们参观了许多越城区法院特色窗口,比如24小时服务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接待处、判后答疑处以及家事法庭等等。实践团成员们充分感受到越城区法院对于纠纷化解的特色做法,纷纷表示开拓了视野,加深了理解。
7月21日下午2时许,实践团队成员走进了东浦镇杨川村,为这里的群众带来了一场学习十九大精神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宣讲活动。活动开始前,实践成员向在座群众分发了法治宣传手册。宣讲活动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由潘若�同学以“依法治国的内涵及其道路选择”为主题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由我院法律援助中心成员楼梦琳和冯晨同学分别从乡邻篇和家庭篇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普法。普法的形式非常独特,通过“老张的一生”这一主题,将其在村里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故事的方式进行衔接,穿插着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这次入村宣讲十九大精神和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既向村民们宣扬了十九大精神,普及了法律知识,又锻炼了成员的实践能力。普法宣讲活动结束后,实践团队成员结束了在绍兴的活动安排,启程返杭。
7月22日下午1点班,绍兴中院优秀团代表来到浙大之江校区参加“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青年法律人论坛”。这个论坛旨在通过青年法律人之间的交流互动,来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不同方面的分析探讨,采用嘉宾轮流发言的方式,再进一步展开讨论。因为与会嘉宾来自不同的法律职业,有法学院的老师,有在职律师,有法官,有司法工作人员,因此大家对于同一问题往往会有不同的想法和观点,从而碰撞出了不一样的思维火花。
论坛在下午四时许圆满落幕,至此为期三天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全部结束了。在这短短三天中,社会实践团队的成员们有交流学习,有参观考察,有实地调研,有普法实践,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活动虽然结束了,但它给实践团队的同学们带来的影响才刚刚开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望同学们在之后的学习工作中也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才是此次实践活动最大的意义所在。
文/刘玲、潘若�
图/潘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