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请注意:
在完成全部规定的培养环节(课程学习、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问卷调查等)和学位论文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
一. 培养过程
登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培养过程】中的“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管理模块,录入本人的相应信息。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将对其课程学习、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各个相关培养环节进行审核。
二. 科研成果
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者点击【科研】中的“科研成果录入”,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应与学位论文有关),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同时将科研成果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交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审核。
三. 论文评阅
我院的论文都安排隐名评阅(其中博士和科硕将通过教育部学位平台评审)。
四. 答辩资格审核
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前,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学院所规定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截止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办理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与确认手续。
▲请注意:
● 凡是未经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管理系统均不予以承认,本次评阅和答辩为无效;
● 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五. 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录入
▲硕士研究生在经审核同意答辩后,研究生本人应通过管理系统输入学位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并打印答辩记录表;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从教师登录窗口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
具体操作要求: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从校内外登录)→我的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录入
1.选择答辩委员会成员: 浏览→输入姓名(工号等其他信息请不要填写或选择)后,查询→在下方弹出的详细信息中选择该专家,即点击该专家信息前的小方框(如果该专家为答辩主席,请同时选择右侧的主席选项)。 注意:此时请不要点击最下方的确定项! →继续输入第二位专家姓名并查询,其余操作同上。在输入所有答辩组成员名单后,点击最下方的确定项。
如果查询不到外校专家的信息→点击这里增加校外专家→请输入所有打“*”的项目→点最下方的“增加”→ 再输入姓名并查询。其他操作与选择校内专家相同
2.输入答辩信息:选择答辩时间、输入答辩地点
3.点击录入予以保存( 点击“修改”可进行修改)。
▲博士研究生 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在收到教育部学位平台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后,会及时将评阅结果输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就是否允许答辩作出判定(研究生可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判定结果)。在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申请者本人须登录系统,点击【学位】中的“答辩准备信息”录入,输入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信息,然后点击“学位”中的“文书打印”,打印答辩记录表,答辩前三天须公开张贴答辩信息,同时应在答辩前来研究生科领取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表决票需盖公章;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从教师登录窗口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
六. 上交材料
在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后,申请者本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见附件一),将学位论文和其他相关材料一起交至学院主楼116。
论文答辩通过后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硕士生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请贴好照片)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3-5份
3.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1份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5份(盖上学院公章有效)
5.浙江大学大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份
6.硕士学位论文4本(一本学院存档,其余一本寄往国家图书馆,一本寄往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一本寄往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请核对论文的格式,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完整录入)
7.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各1份
博士生
1.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请贴好照片)
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5-7份
3.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1份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5-7份(盖上学院公章有效)
5.浙江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份
6.博士学位论文4本(一本由学院存档,一本寄往国家图书馆,一本寄往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一本寄往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请核对论文的格式,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完整录入)
附件1: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申请2019年5月份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节点及基本流程
附件4:博士科研成果目录---研究生CSSCI(2017-2018)收录来源期刊目录
附件5:博士科研成果目录---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版
附件8:浙江大学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