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校内)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9-14 点击次数:613
为了做好2019年(2015级)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学院推荐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光华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郑春燕 吴卫华
组员:教学委员会委员、有学生报名的博导
秘书:李冬雪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定于9 月16日上午8点30分开始,地点:之江校区主楼会议室203室。
三、复试程序
1.向参加复试的全体学生宣读光华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学生按照抽签的次序,每五位同学分为一组进行复试。
3.学生需回答3个问题。第1个问题为法学理论、行政法等相关问题;第2个问题为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等相关问题(这两个问题由学生抽签);最后由老师随机提一个问题。3个问题的回答每题以10分进行评定。
4.复试成绩排名占30%(第1名分值30分,每名依次递减0.4分)。
5. 学生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由学业成绩排名分值、外语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排名分值构成。按照分数的高低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以初选学业成绩排名确定;学业成绩排名相同的,则以主修专业累积绩点排名确定。
四、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评议。
光华法学院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