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波,中共党员,就读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司法文明专业。在校期间曾荣获“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称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王汉斌奖学金”,同时担任光华法学院16级博士班级文体委员。两年来共计参加12次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并发表12篇学术会议论文。于2018年初在台湾大学访问学习。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学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行政法论丛》、《西部法学评论》等有影响力的期刊中多次发表学术论文,且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一部(合著)。此外,他还在第四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博士后论坛,第五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论坛”荣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在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博士后论坛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并分别作主题发言。同时,他还独立主持中国法学会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课题和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与研究课题共计两项,并参与国家级等课题三项。
肉体的颠沛有时是为了免于灵魂的漂泊
2016年9月,怀着对法学的热爱,他来到浙大求是园学习。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两不误,平日里读书学习写文章,休息时也能多次组织院系以及班级的同学们开展羽毛球健身活动,获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谈到求学的路,陈锦波表示,每个人的人生进度以及轨迹都有所不同。本科期间,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学生,陈锦波和多数人一样对自己的未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想将研究生考试作为自己的下一个起点继续追寻,然而因客观因素,取得的成绩不尽人意。于是在临近毕业之际参加校招,凭借本科期间积累的知识以及在面试中的出色表现,取得了在一家国企工作的机会。“坐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发呆不是我想要的,我的时间想要由自己来支配。”陈锦波笑着说。在安逸的工作过程中他明确了自己对学术的热爱,辞职重新参加了研究生考试考取了辽宁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为后来的求学路打下了坚定的基础。通过三年的积累与努力,最终考取了浙江大学“司法文明”专业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圣人无常师,开放胸怀,虚心向学
陈锦波回忆道,在初进浙大时导师朱新力教授曾要求他写篇文章,但当时因其他事情分散了精力,并未全身心的投入到文章写作当中。当他上交文章后导师稍有失望,批评了他。“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对我后来对待学习工作的态度都有很大影响,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生活学习都不敢怠慢”。他还说道,导师对包括他在内的学生非常包容,导师对他的研究几乎不设限,甚至鼓励他对导师学术见解的批判性继承,这对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导师常跟我说,山上并不只有他才是我的导师,其他老师也都是我的老师。所谓达者为师,要多向他们请教学习”。这月轮山上正因有着诸多优秀的教授学者,他才得以更加自信、坚定地朝着学术之路发展。
将梦想植根在“有托邦”里
“读博完全是出于对学术的热爱,学术带给我的远比其他东西能带给我的多”。与多数人不同,陈锦波早在研究生期间就明确了自己将来要选择的路。“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从事法律职业理应是更多人的选择。但学理以及法学研究对我的吸引远高于从事法律职业”。读研读博期间,陈锦波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学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行政法论丛》、《西部法学评论》等期刊独立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并合著专著一部。在此过程中,他不仅提升了研究能力,也增进了与学界的学术交流。还做到积极以法学院青年学人的身份,参加国内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并撰写相应的学术性会议论文,在促进我校与其他高校学术交流的同时,也开拓了自身的学术视野,当之无愧为“浙大人”。
慢慢来,比较快
当提及多年来的学习经验,陈锦波补充道“法学这门学科讲求的是方法,而最好的方法也不过为把握好这门学科庞杂的体系,有了总的框架才好将碎片式的知识点联系在一起,形成全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急功近利,潜心向学,必有所成。
简短的文字,并不足以说清陈锦波的故事,但也足够说明对法学的热情无疑是他最大的闪光点,更是指引他不断前行取得优异成绩的明灯。把握当下,答好竺老校长的两个问题,我们相信,有朝一日回望来时的路,这座求是园带给若他一般灿若星辰的浙大人的绝不仅仅是专业知识与学习能力,更多的是浙大“求是创新”的精神与胸怀。
文/祖母来提・吐尔迪
图/陈锦波
审稿/贾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