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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0-18 点击次数:766
各位指导教师及同学:
根据光华法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实施进度表,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已进入选题阶段:
1、学生确认指导教师并与导师确认选题,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2日,学生先联系导师,并与导师确定论文题目。
2、教师申报论文选题,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2日,教师在现代教学管理系统中申报论文选题,学生在现代教学管理系统中选题与确定指导教师。
3、调剂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8日,对于经双向选择尚没有被导师接收的学生,由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调剂,优先安排学生到没有接收学生的导师名下。
4、公布论文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时间:2018年11月9日,每位教师指导的人数不超过6人。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光华法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实施进度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编写规则、浙大本发〔2018〕3号 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详见附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要求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实施进度进行。
附件3:浙大本发〔2018〕3号 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
注意:请各位同学在选题的同时切勿忘记在于2018-2019秋冬学期末选课系统中选择“毕业论文”课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