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至4日,“公法中的法理”暨第四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本次研讨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主办,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为活动的支持单位。
本次会议是张文显教授倡议发起的“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四届学术研讨会。此前,在苏州、长沙、天津召开的三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学术研讨会主要围绕什么是法理、如何发现法理、如何提炼法理、如何开展法理研究、如何实现法理研究与法学范畴研究的对接、如何在法理学与法律学的结合上构建新时代中国法理体系等议题进行讨论。从本届开始,“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将从整体性面向研究思路转向更加关注以法理为方法的分领域、专题性、精细化的研究思路,而本次公法中的法理专题会为确立该思路以来的第一场会议。这一转向既是法理研究深化和拓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法理中国的必由之路。
本次会议共计收稿百余篇,根据会议主题,优中选优,选定56篇论文入选会议学术成果,另加《宪法法理清单》和《行政法法理清单》2篇公法中的法理清单,来自全国各地的7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会议。
2018年11月3日上午,开幕式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教授主持下进行,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张文显主编,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胡敏洁教授分别致辞。
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共设置五个单元,主题分别是“公法法理要论”“公法的基本法理”“公法运行与公法发展的法理”“人权与基本权利的法理”“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中的法理”,49名专家分别作主题发言或与谈发言。
4日上午,研讨会闭幕式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教授主持,张文显教授作总结发言。
张文显教授首先指出,第一,经过一天半的自由、平等、充实、热烈的发言、评议、对话、讨论,本次会议主要取得的成果有:(1)公法中的法理认识更加深刻。(2)对公法中的核心法理、基本法理、基础法理的梳理更为清晰精细。(3)对于争论性的问题,使得大家的思维开阔。譬如讨论中涉及到的尊严、人的尊严、人格尊严、人格独立、自由等等,如何去界定其理论内涵,还需进一步研究。第二,本次会议对后续的研究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对拓展、深化、推进公法学的法理研究与法理学的法理研究以及其他领域的法理研究的对接起到很大的作用。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公民在私法领域的权利与公法领域的权利、宪法行政法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些基本范畴的研究本身也是法理的研究。第三,本次会议增进了学术了解,学术友谊,促进公法学术共同体的构建。第四,本次会议的成果将后续以学术述评、新闻报道、学术论文等形式相继体现。
张文显教授进一步就如何在公法领域以及其他领域开展法理研究指出,部门法领域法理研究的学术范式有下述四种:一,“公理”、“通理”、“殊理”;二,核心法理、基本法理及具体法理的研究范式;三,基本原理、精神内核、资格标准的研究范式;第四,具体法律现象中的法理的专门研究。
张文显教授最后提出,法学界应聚焦新时代的中国法理,将法治中国建立在法理中国的基础之上。要注重解决实践问题,我们的生活需要法理的支撑。没有部门法学的法理研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们应该继续推进法理学的法理研究与部门法学的法理研究的深度嵌合。
第五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学术研讨会将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