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第十九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初试,下列同学进入复试,现予公示(以姓氏拼音为序):
1. 余佩樨
2. 陆佳炜
3. 竹丹旦
4. 陈颖超
5. 戴婧伊
6. 朱禹臣
注意:
复试以当堂作文的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11月17号(周六)上午8:30-11:00。
具体地点:7号楼213教室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