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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29 点击次数:190
各课题负责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将对2018年度党建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结题申请表》:如实填写,研究成果应符合《课题申请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成果形式。(《结题申请表》见附件)
2.研究成果
各课题须按照《课题申请书》确定的成果形式,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求研究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提出的政策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如政策建议已被有关部门采纳,请提供采纳证明。
(2)论文(或专著):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的,如已公开发表(或出版),请提供论文(或专著)复印件。要求论文(或专著)题目与课题紧密相关,第一署名人为课题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受浙江大学党建研究中心资助”。
3.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成果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材料。
上述结题材料一式一份(《结题申请表》、研究成果、其他材料),请于12月5日(周三)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jufxydyzj@163.com,同时将纸质件送至学院主楼114办公室。
二、结题答辩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将对2018年度党建研究课题开展结题答辩,答辩时间12月6日下午2点,地点主楼二楼会议室,请各课题组负责人注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