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 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2015、2016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
2017、2018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 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12月11日至12月15日):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12月15日24: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下载见附件一)上交给院级青志负责人。
(法学院同学请将申请材料提交到院团委实践青志部门的公邮ghfxysjqz@163.com)
2、院系审核(12月11日至12月19日):请各院系青志负责人于12月19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并将文件打包好上交到校青志邮箱。
3、校级复查(12月20日至12月23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12月23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复查工作。
4、名单汇总及公示(12月24日至12月26日):校青志将于12月24日至26日进行名单整理并暂定于12月26日公布在校团委网上。
5、证书颁发(12月26日至1月4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为审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制作星级证书,请各院级青志于1月4日24:00前于值班时间至小剧场B座304领取星级证书并及时下发。
四、 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8年12月15日24:00;
2、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三课堂记分方法:
|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二课堂分(2015级) | 第三课堂记点(2016级及以后) |
| 一星级 | 41-70 | 0.5 | 1.5 |
| 二星级 | 71-150 | 1 | 2 |
| 三星级 | 151-200 | 1.5 | 2.5 |
| 四星级 | 201-250 | 2 | 3 |
| 五星级 | 251以上 | 2.5 | 3.5 |
6、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如需补办证书,请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下载见附件三)并发给院系,由院系统计后统一上交给校青志,校青志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
备注: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办公室值班信息: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304
值班时间:12:00-13:00;18:30-19:30(周一至周五)
客服QQ:3095541507
如有疑问,请联系:
张雨晴 88206213
李同学 18888916864
陈同学 18888915361
俞同学 15306509728
附件二:法学院学生上交材料途径:院团委实践青志部门的公邮ghfxysjq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