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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8-2019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2-11 点击次数:302

各位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 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20152016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

              20172018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 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1211日至1215日):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121524: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下载见附件一)上交给院级青志负责人。

(法学院同学请将申请材料提交到院团委实践青志部门的公邮ghfxysjqz@163.com

2院系审核(1211日至1219日):请各院系青志负责人于1219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并将文件打包好上交到校青志邮箱。

3校级复查(1220日至1223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1223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复查工作。

4名单汇总及公示(1224日至1226日):校青志将于1224日至26日进行名单整理并暂定于1226日公布在校团委网上。

5证书颁发(1226日至14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为审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制作星级证书,请各院级青志于1424:00前于值班时间至小剧场B304领取星级证书并及时下发。

 

四、 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812152400

2、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左右;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服务时数(小时)

第二课堂分(2015级)

第三课堂记点(2016级及以后)

一星级

41-70

0.5

1.5

二星级

71-150

1

2

三星级

151-200

1.5

2.5

四星级

201-250

2

3

五星级

251以上

2.5

3.5

6、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如需补办证书,请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下载见附件三)并发给院系,由院系统计后统一上交给校青志,校青志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

 

备注: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办公室值班信息: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304

值班时间:12:00-13:0018:30-19:30(周一至周五)

客服QQ:3095541507

 

如有疑问,请联系:

张雨晴 88206213

李同学 18888916864

陈同学 18888915361

俞同学 15306509728

 

 

附件一: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

附件二:法学院学生上交材料途径:院团委实践青志部门的公邮ghfxysjqz@163.com

附件三:XXX星级证书补办申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2018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