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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实习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2-27 点击次数:453
为更好实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妥善安排法律硕士专业
实习,特拟定本实习方案。
一、 实习方式
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
和分散实习两种。学生也可以选择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结合进行。
二、 集中实习
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采 3+3 模式。每一阶段实习期为 3 个月,实习单位原则上为法院、检察院、律所。学生根据意愿提前申报组合的单位类型。
法律硕士(非法学)集中实习的时间拟安排在第二学年夏学期的
5月-8月及第三学年秋冬学期的 9月-12月;法律硕士(法学)集中实习的时间拟安排在第一学年后暑假开始的7月-12 月。
三、 分散实习
分散实习可以由同学自行联系安排,法律硕士(非法学)每次实
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法律硕士(法学),每次实习时间不少于 1 个
月。
根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法律硕士(非法学)
分散实习可以自第一学年后的暑假开始;法律硕士(法学)由于学制
短,分散实习可以自第一学年的寒假开始实习。
学生需结合自己的学业规划合理安排实习。
四、 实习材料
实习结束需按通知提交相应实习材料(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
中期考核表) 。
五、 其他情形
1. 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时长在一个月以上的,可计入
实习期限。
2. 法律硕士(法学)学生在培养方案中选修社会实践类课程多
余的学分,每一学分可折抵一个月专业实习时长,最多折抵三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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