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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关于2019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次数:193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关于2019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http://cxcy.zju.edu.cn/frontend/web/index.php?r=news%2Fdetail&cid=38&id=461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浙江大学在册学生(含留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为确保第一课堂学习任务顺利进行,每个学生只能负责或者参与一个项目。在校期间曾获得项目立项但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内容,包括学生自主立题、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社会企事业实际需求的课题。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学生实际科研能力和条件。

(三)项目采用院系推荐的方式。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联合组建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

三、立项内容

立项内容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两类。创业训练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流程

有意向申报的团队请于2019年3月9日下午4点将项目申报表、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

评审阶段:2019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统一答辩,根据名额择优确定最终入选项目进行立项。

五、资助经费

1、经费额度:根据项目情况,分重点项目、优秀项目、普通项目三类进行资助。

2、经费下拨:立项后下拨第一批经费(总经费的1/2),结题验收通过后下拨第二批经费(总经费的1/2)。

3、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可以更换负责人。

六、相关指导

创新创业学院将统一组织相关创业指导和培训活动,对立项后的项目进行指导并考勤,各项目参加活动的出勤率将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高老师

电话:  88981157

EMAIL: gaosiqian@zju.edu.cn

地点: 紫金港小剧场B座218室。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推荐汇总表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19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