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胡敏洁老师荣获浙江大学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3-07 点击次数:97

近日,浙江大学工会发布了《关于表彰浙江大学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决定》(浙大工【20194号),我院胡敏洁老师荣获浙江大学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

3月6日下午,学校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先进表彰会,对我校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的巾帼先进、省教育系统“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叶民到会祝贺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楼成礼宣读表彰文件,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王勤主持了会议。浙江省教育系统和浙江大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已经是第十五届,历时28年。这个奖项,因为有了家庭的视角而充满温情,每个获奖者的背后都有许多故事,令人动。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不可或缺,越来越多的优秀教职工成为事业家庭双创优的先进个人,这不仅是社会文明的表现,也是校园和谐、家庭幸福的标志。

胡敏洁老师(第一排左三)接受学校工会的表彰



胡敏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胡敏洁老师自2016年入职浙江大学以来,努力开展科研教学工作。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发表学术论文、报纸短文等共计7篇,其中CSSCI类核心期刊论文3篇,主题均集中于过去的研究领域,即社会保障行政。转载于《社科文摘》期刊1篇,《中国社科文摘》1篇;完成学术专著1部,已提交出版社;另获首届应松年优秀成果奖1项;入选浙江省151人才批次第三层次。

作为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胡敏洁老师积极组织相关学术活动,包括青年公法茶座、公法论坛、读书会等。同时,作为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创立者,组织和开展与国内外本主题研究相关学者的对话、探讨,连续两年召开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圆桌论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反响。第一期论坛的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国内法学核心期刊;第二期论坛的相关成果也预计会在相应刊物发表。承担院里青年教师沙龙的召集任务,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学术交流、定期探讨,支持博士后成立并组织博士后研究沙龙。

家庭方面,几年以来,作为孩子教育、抚育的主力军,胡敏洁老师努力在家庭与事业之间寻求均衡,特别是作为六年级的孩子家长,经常周末和下班后忙于孩子的功课辅导、日常生活起居照料等事宜之中。特别是五年级期间小朋友骨折,胡敏洁老师更是忙上加忙,但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孩子已顺利适应在新城市的学习生活。胡敏洁老师将在今后进一步努力,平衡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