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决定启动选拔新一批法律实习生。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所在地深圳)接受实习生主要在审判团队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少量安排在综合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同学,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3. 通过司法考试;
4.身体健康;
5.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6. 有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下午5点。学院将按序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2名,由第一巡回法庭择优确定最终实习生名单。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上交至主楼112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sunxiaohong@zju.edu.cn 。
四、实习时间及地点
实习期间为6个月,从2019年4月底开始。参加本项目的,可视为完成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实习。
五、其他
实习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一巡回法庭为非在深院校学生提供住宿就餐。
附件:报名推荐表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9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