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思慎用,利弊相倚——记浙江大学第十八届法文化月系列活动之学术讲座
发布者:楼梦琳  发布日期:2019-05-30 点击次数:37

20195251830分,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主办的法文化月系列活动之学术讲座在西1-309教室如期举办。本次讲座由牟绿叶老师主讲,主题为“浅思程序法中的法理学”。

讲座伊始,牟绿叶老师先从四个角度对方法论基础进行阐述:一是法律的统一化及不同制度的融合与国际接轨融合是必要的;二是法律的解释和法律全球化;三是国家(区域)之间的司法互动与跨司法辖区的移植;四是法律的自我发现和局外人观。

随后牟绿叶老师提出了“法立足于书中,也在实际中”这一观点,他建议我们要在雄厚扎实的知识基础上进行批判。牟绿叶老师从不同角度说明了法制与文化的关系,指出它们是一个综合体,可以从规范层面和实践层面进行理解,也可以从纵向角度的传承和横向角度的比较去分析,我们应当培养多角度思考的能力和跨学科视角的思维。

当谈到法制体系与刑事诉讼模式的相关问题时牟绿叶老师首先比较了不同法系之间的关系,随即针对同学们刑事诉讼法学习提出己见,告诫同学们应该批判性吸收接纳建议。牟绿叶老师强调无疑处应起疑,继受而来的法概念可能有误导性,同学们应该独立思考问题。

讲座的最后,牟绿叶老师分析了概念的危险之处与益处。他指出,概念的危险之处在于它可能导致误解,因为定义并不是一致不变的(特别是在不同的司法辖区中),继受过来的概念需要结合本国实际。而概念的益处是可以将其当成一个跳板或垫脚石来发展自己,不过概念也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具体还要看发展。法概念模型是展开思索的助推器,并不是终点而是一个起点。牟绿叶老师还补充阐述了不同学者的分类差异,根据所属法系的不同,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分立方法。

本次学术讲座中,牟绿叶老师用丰富的实例,采取中英结合的授课方式,深入浅出对“程序法中的法理学”进行了阐释。在场同学无不认真倾听,纷纷表示在此次讲座中获益匪浅。

文稿:黄周悦、王天宁

摄影:学术部

审稿:楼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