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建基地:我院与绍兴中院环境法合作全面加强
发布者:楼梦琳  发布日期:2019-06-04 点击次数:34

 

   201963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基本情况,并与我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实践基地。

        会上,巩固教授代表光华法学院与绍兴中院签署《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通过共同开展研究、互聘专家教授、加强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实习等形式推进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双向互动,以理论研究指导司法实践,用司法实践提升理论研究。

   随后,巩固教授代表学院向绍兴中院授牌,浙江大学首个环境资源法学实践基地正式宣告成立。

        在代表学院的致辞中,巩固教授对绍兴中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突出成绩表示肯定,为其对环境资源法学教育的支持表示感谢,认为双方强强联合,理论与实践互补,一定会擦出火花,在环境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探出新路,为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惠中副院长对我院把首个环境资源法学实践基地设在绍兴表示感谢,并表示将通过开放信息资料、提供实习岗位、邀请观摩庭审、共同研讨案件等多种形式为我院师生提供最大便利,助力环境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环境资源审判储备更多专业人才。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绍兴中院勇于创新,最早成立浙江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积累了诸多先进经验,也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素材。2018年至20194月,绍兴两级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81件,民商事案件952件,行政诉讼案件242件,非诉案件1161件,获得荣誉表彰多项。我院此前已有多位教师入选绍兴中院审判专家智库,作出重要贡献。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实践基地的设立将进一步推进我院师生与绍兴中院的 “院校合作“,使双方法律人才培养和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得以优势互补、各施所长,打开“研、修、学”齐头并进的多赢局面。

    新闻发布会后,巩固教授及同行的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参加了随后召开的绍兴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就相关工作的开展建言献策,展开热烈讨论。

文稿: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