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学生会以服务广大学生为宗旨,始终代表学生的利益。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开展学生会的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以及光华法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修订通过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光华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将进行换届选举。
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内容
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拟定由三人组成(其中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
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将由6月21日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自荐或者班级推荐的方式在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产生,正式候选人人数及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的先进分子,并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先锋模范作用;
热心学生会工作,服务同学,有奉献、协作、创新精神,能自主开展工作;
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集体荣誉感,工作原则性强,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营私舞弊,不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选举办法
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拟定由三人组成。
第一轮初选,由团委指导老师和十九届主席团审核报名表及面试确定进入第二轮选举。
第二轮终选,将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申请者须提交“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报名表”,经光华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确认正式候选人后,于6月21日参加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基本流程:每位候选人须发表竞选演说(10分钟以内)并回答代表提问(5分钟以内)。
四、报名材料的递交方式:
请各位申请者以邮件的形式将本通知所附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ghfxyxsh19th@163.com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21时
候选人应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报名表》,若被查证为不实,即自动丧失竞选资格。
未尽事宜由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具体解释。
如有问题,请联系:张楚翘 18868113219
附件: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报名表.docx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