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同学个人申请,学院组织评选,决定拟推荐下列两位同学参加最高院法律实习项目。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馈,异议书交到主楼112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法律实习生推荐顺序如下:1.洪晓慧 , 法律硕士(非法学);2.孔羚懿,法律硕士(非法学)。
教育教学中心
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