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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2017级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第一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19-07-09 点击次数:103

各位20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学院2018-2019学年能力素养项目第一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参照附件2的操作手册,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sss.zju.edu.cn 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院统一审核项目

为方便同学的能力素养项目认证,学院将在夏学期学院层面组织的项目统一审核后导入系统,请各位同学自行登录sss.zju.edu.cn,前往“学生评价-评价结果-能力素养”页面查看,现将导入项目说明如下,此次申报以下项目无需申报:

1.创新创业: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

2.公益服务:2019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2018-2019学年志愿者服务时数(志愿者小时数此次无需申报,校团委会统一给出数据

3.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考评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经过学院各级组织的考评,学院2017级同学的社会工作考评结果会在春夏学期末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导入sss.zju.edu.cn其他组织的考评,请各位同学提供组织出具的考评证明上传系统。

二、个人申报项目

个人参与非学院统一审核项目的同学,可以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的同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可申报项目详见附件一文件最后):

1、 文体活动、创新创业项目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

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

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2、 公益服务项目

申请非学院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与参与证明。

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3、 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或“回国办结”的截图。此次申报暑假对外交流项目由于尚未完成办结不予申报。

三、能力素养考评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201979-714

学院审核时间:2019714-715

 

温馨提示:若在校外申报,可通过rvpn.zju.edu.cn访问校内网站进行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老师:

电话  86592728

邮箱: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1979

 附件120190513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2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