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翠群中起一峰:石一峰老师专访
发布者:楼梦琳  发布日期:2019-07-18 点击次数:66


雨后初晴的下午,笔者在办公室见到了新近加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石一峰老师。出于对家乡故土的眷恋和对之江学术共同体的向往,石一峰老师来到了浙大。初来之江,除了山上幽静典雅、别具一致的校园环境,石老师感触最深的是山上老师和学生们的热情,他表达了对学院领导、行政老师、学科点老师和诸多同学在入职过程中给予帮助的衷心感谢。老师谈到在这里教学,有着天时、地利与人和,但最重要的是学术共同体中的“人和”,即对自由和真理(Libertas et Veritas)的共同追求,有着“家”一样的氛围。

谈及为何选择大学老师这一职业时,老师提到了“予学生以意义”和“以学术为志业”。大学的结构和功能经历了世代演变,但不变的始终是学生。所谓大学必以学生为核心,由此才有老师这一职业。老师引用了奥地利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的话,指出老师存在的意义是让学生找到其自身的意义。教学的成就和最大的幸福就在于看见学生的成长。在与老师的言谈中,我们也感受到了老师对学术的热情。老师指出,教授学生,自身必然要有相应的学术知识体系,然而现今的大学中真正的以学术为志业却绝非易事。但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言:以学术为志业,意味着“你必须能够承受年复一年看着那些平庸之辈爬到你头上去,既不怨恨也毫无挫折感”。你也要有这份热情,坚信“你生之前悠悠千载已逝,未来还会有千年沉寂的期待”。Wissenschaft als Beruf. Es bedeutet, dass Sie es aushalten müssen, daß Jahr um Jahr Mittelmäßigkeit nach Mittelmäßigkeit über Sie hinaussteigt, ohne innerlich zu verbittern und zu verderben. Und Sie auch diese Leidenschaft haben müssen, dass "Jahrtausende mußten vergehen, ehe du ins Leben tratest, und andere Jahrtausende warten schweigend".

在被问及大学该如何学习时,老师指出理想的教育和学习应当使人获得能力,而非仅仅是知识。从知识的积累到能力的获得是你心智模式的成长,这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因此,你需要耐心和决心。这同样是你意识觉醒的过程,如果说人们接受教育终极目标是活得幸福,那幸福就取决于有意识的思维方式,因此,学习要有自觉意识。但说到底,大学知识学习本身并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质,真正能改变一个人的是终究是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誓死方休的勇气。在这种努力和勇气中,你会获得一些进步,但请一定要保持谦卑的心。

至于法学的学习,老师提到当下法学教育面临着诸多困境。法学规范是继受的,法学的教授与学习方法也存在着继受的混乱与冲突。同时各法学学科因其继受脉络和发展轨迹的不同,导致学科之间的割裂较为明显,无法形成系统的法学教授体系。这些对老师和学生而言都是挑战。因而,当下的法学教育亟需厘清其功能、目标和层次,在最低共识的基础上去展开法学教育的革新。但无论怎样,法学的学习也存在着一些共性。法学应当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强调实践的面向。就知识层面而言,实践的面向意味着法学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己任。因而法学知识如果不能用,不能解决问题,那就没有力量。要让法学知识有力量,法学的学习应当注重搭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法学知识模型体系。这个体系里面基础的法律理念、基本原则和一般条款是指导问题解决的价值指引,具体的规范是解决问题的工具模型。规范所提供的工具模型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需要结合现实问题进行工具的实际组装。在课堂所学到的知识点只能是解决问题之工具的零件,需要进行组装才能形成解决具体问题的工具。法学的学习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先理解工具模型是什么,再明白解决实际问题需要什么样的工具并根据工具模型去制造和创造实际的工具。这个过程是一个需要反复练习的过程,所以“学习”中除了“学”,更重要的是“习”。就民商法而言,练习是对各种案例的研习,通过案例解题来完成知识体系的搭建及解决问题工具的产出。老师向我们推荐了斯特纳的书《练习的心态:如何培养耐心、专注和自律》,保持练习的心态,在基础层面上就能将法学学好。此外,老师还特别指出,法学仅仅提供了法学的思维模型,但实际的问题是复杂的,现实的生活不能仅仅依靠法学一种思维模式。法学本身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法学的局限不应成为学法之人的局限,在大学中应当去学习更多的思维模型,形成多元的思维模型。

对于老师与学生应当如何互动的问题,老师提到了拉伦茨《法学方法论》一书扉页中的献词:献给我长年讨论的伙伴们……(Meinen langjährigen Gesprächspartnern…….)。理想的法学老师与法科学生应当是一种讨论伙伴关系,能够一起学习和进步。老师虽然是教授者,但并不意味着就高人一等,很多问题,学生的思考可能比老师能提供更多的视角和隐含的问题点。要注意的是,对于法学的学习,老师课堂的教授永远替代不了学生自己的思考,自我的阅读与体系建构可能是更为长远的方法,这也是法学意识觉醒的过程。对于阅读,老师建议我们在挑选法学书籍既要结合个人兴趣,也要关注书籍的作者。在了解完作者之后才能知悉其个人经历、写作状况和背景,也更能理解书中的内容。法学的阅读,初期的知识体系建构,不宜过于宽泛的进行,要在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去拓展阅读,这样就能知道你所阅读的这本书处于体系的哪个位置,它将有助于你弥补什么样的知识缺陷,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对于浙大学生,老师在我们的提议下提出了一些寄语。首先,老师引用了卡尔维诺在《巴黎隐士》中的一段话:我对任何唾手可得,快速,出自本能,即兴,含混的事物没有信心。我相信缓慢,平和,细水流长的力量,踏实,冷静。我不相信缺乏自律精神,不自我建设,不努力,可以得到个人或集体的解放。请记得,通过自由之境的,唯有一条路可走:以自律之法,规避掉麻烦,摆脱掉羁绊,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前往你想去的远方。然后,老师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厚厚的拉伯雷的《巨人传》,讲到了里面的“庞大固埃主义”,大学的生活要“畅饮知识、畅饮真理、畅饮爱情”。最后,老师说道,很多事情,“说”是最容易的,最终还是要“事上练”。

石一峰老师下学期会代上本科生的《物权法》课程,之后将主要开设商法方向,尤其是破产法方向的课程。对于授课,老师会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方法,希望学生能最大限度在课堂上有获得感,也希望学生能与老师形成良好的互动,成为长年的学习和讨论伙伴。


文稿:石亮亮

照片提供:石一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