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讲|学期伊始,扬帆远航——记章剑生老师行政诉讼法课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19-09-16 点击次数:32

201999日,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光华法学院2017级的学子们也迎来了步入大三年级的第一门行政诉讼法课程。本学期的行政诉讼法开学第一课,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章剑生老师进行授课。

在讲授过程中,章剑生老师建议同学们在信息化时代,要把互联网作为获取知识的有效工具。章老师要求同学们不要忙于记笔记,把老师讲的内容听懂,才是听课的目的;要求同学们上课时带上电脑,并保持连网状态,随时查阅老师讲课过程中提到的判例、事例以及相关法条;以后上课要随带法条,养成从法条开始思考法律问题。相对于过去学习目标可能还未完全确定的大一、大二,以及将来忙碌的大四,大三是本科生涯中十分重要的时光,要充分利用时间,认真地读几本有用的书;对于非读书的事务,学会做减法。

mmexport1568026662918

章剑生老师强调,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与大家曾经学过的行政法是密不可分的。通过几个生动形象的案例,引出了关于行政诉讼法的两个前言问题,结合生动形象的结构图分别解释了行政法的内、外部结构和行政法的线性视角。

IMG_20190909_135823

 

随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内容正式开始。章剑生老师用“中国第一例农民告县长”案以及河北省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诉河北省平山县地方税务局不服税务行政处理案向同学们阐释了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在向同学们解读行政诉讼法的概念时,章剑生老师给出了三个基本判断:第一,行政诉讼是西方民主国家建立之后才出现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此之前,不存在行政诉讼制度。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行政诉讼制度。第二,行政诉讼是国家分权制衡这一法律思想的必然产物,因此,行政诉讼是宪政思想制度化的具体体现。第三,行政诉讼是一国步入法治(法律统治)的重要标志之一。凡是法治国家或法治政府,都有行政诉讼制度。

章剑生老师的授课循循善诱,引人入胜,在座同学无不认真倾听。下课时,同学们自发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纷纷表示对接下来一个学期的行政诉讼法学习充满期待。

 

文稿:王天宁

摄影:毛碧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