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2017级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19-09-17 点击次数:473

2017级本科生同学 

为做好20182019学年2017级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学生评价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附件1、《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附件2)要求执行 

2.荣誉称号、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3、《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附件4文件要求执行。 

3.国家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按教育部2019年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另发通知。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院系、学园,由各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8-2019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二、工作进程安排: 

本次评奖评优工作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 

1.标兵系列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请于9月2312:00前完成系统申请工作。  

2.国家奖学金材料于92312:00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www.xgb.zju.edu.cn/news/156879650564771664.html,光华法学院2017级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2名。上报材料包含: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法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3.外设奖学金材料于10月810:00学院。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潘家铮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依据具体通知另行提交。 

4.先进班级荣誉称号材料于10月810:00上报。申请先进班级的班级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附件7)并附先进班级事迹。 

5.以上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不增加页幅,正反双面打印按具体通知要求签字后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到之江校区主楼107,各类奖项申请表、汇总类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


附件:2017级综合.rar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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