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座谈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203会议室举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黄生林副检察长、周小蔚处长、高德清主任、李忠强主任、劳伟刚副主任、童丽君副处长、吴小倩副主任、林群晗副主任、胡卫丽副主任、王晓青副主任、龚成干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周江洪常务副院长、王敏远教授、翁晓斌教授、胡敏洁教授、霍海红教授、林劲松副教授、章程老师、牟绿叶老师等共同参与座谈。本次会议由赵骏副院长主持,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感谢和欢迎。

周江洪常务副院长作会议致辞。首先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表达对学院发展和学生培养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并表明这将是双方合作共赢的新契机,光华法学院会着力进行经费、人员等的投入,高质量的建成、建好研究中心。

赵骏副院长介绍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的相关情况。简要介绍了研究基地建设的现状,法学院对研究中心的基地设置、人员架构及工作规划,阐述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的基本工作目标,要把研究中心打造成国内一流、且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平台。

黄生林副检察长对浙大法学院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研究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十点建议:一、省,市,县检察院联动进行协调建设;二,建议全省各级业务部门为光华法学院研究人员提供锻炼平台;三,组织部分检察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并邀请法学院教师来检察院参与座谈;四,为法学院提供典型案例、办案数据和相关判例及规范文件;五,根据最高检察院的指示,与光华法学院共同推动民事诉讼专家网运行;六,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定期举办专题研讨活动;七,合作推出年度检察报告,对浙江省检察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八,合作成立案例指导与编辑委员会,共同开发建设检察案例库;九,围绕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倡议,合作建立数字经济检察实验室;十,建立日常联络机制。

王敏远教授介绍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的基本设想。明确国内检察工作新的形势背景,从宏观角度对研究中心建设进行定位:聚焦检察工作,放眼法制建设全局,立足浙江省检察工作实际,促进国家检察工作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应开展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研究、展开问题调研,完成检察机关的课题和要求;研究中心应以自身研究员为中坚力量,同时聘请特聘研究员和兼职研究员,和其他高校的研究力量综合,打造开放型的研究平台;同时中心发展需要研究力量、科研项目、调研、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与会双方就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展开讨论和交流,对于数据管理、民事检察理论、刑事检察实践、司法权的填补等问题深入交换了看法和意见。
最后,黄生林副检察长、赵骏副院长对座谈内容进行了总结。黄生林副检察长表示,当前国内检察基础理论研究进步空间很大,建设“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不仅是最高检察院倡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指示,也是浙江省检察工作的需要,要着力紧抓落实。今天的会谈是个良好开端,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强与光华法学院的沟通,省检察院发挥好引领作用,提高市、县两级检察院参与的合作共建机制。
文/孟令晨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