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同学:
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并于9月28日前上交各班长处。
二、评奖选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2.评定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组织领导
学院行政与党委领导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见研究生评奖评优通知二)
2.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学校还未发通知)
3.单项奖学金
分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
学院可根据学校下拨的名额确定1名社会实践奖和1名社会工作奖的名单,请填写附件2,9月28日前将电子表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命名“姓名+单项奖名称”,纸质表交至主楼114室。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经学院推荐、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由研工部统一评定。申请上述三类奖项的同学请在9月28日前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到学院团委学工办(主楼114室)。
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1.优秀研究生(另行通知)
2.三好研究生(另行通知)
3.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学院将根据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情况综合评定,不需个人申请。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3),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月15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yingmj@zju.edu.cn:; 经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并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以研工部网站为准。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5.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4),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于9月28日前递交至主楼114室,并把电子版(邮件格式 研究生先进班级+班级)申请表格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王书剑老师,86592771。
附件2:2018-2019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