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陈莹  发布日期:2019-10-08 点击次数:155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工作定于2018年9月底开始(具体毕业自审表格见附件1)。具体自审步骤通知如下:

第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自审;

第二、填写好附件中的毕业自审表格(请在电脑上填好,签名手写),于10月25日前完成;

第三、打印一份签名交班长(或负责人),由班长收齐后于10月31日5点之前统一上交到主楼112。务必写明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将通过自审表上的联系方式联系本人。

另外,根据学校规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不授予学士学位。请平均绩点较低的同学注意。

 

光华法学院2016级毕业资格自审表(更新).xls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