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光华法学院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办法
1.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
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
2.请申请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同时提交“
2017级 奖学金申请信息表.doc”,于9月27日14点之前,电子版发至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一等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电子版可以先不填班主任意见。
三、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时间
个人申请截止时间:9月27日14时
注意:奖学金申请界面无需上传附件,部分选择未标注“*”为非必填选项,如实填写即可,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谢谢!
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四、评选程序
光华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确定初评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名单分组等请等后续通知,面试时间暂定于9月29日上午9点-10点,请提前预留时间。面试当天请自带纸质申请表(正反打印,每份不超过一张纸,请复印一式六份带到面试现场)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从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面试中统一评定。
光华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