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至12月底
二、组织单位和参加对象
1.组织单位: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2.参加对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三、活动内容
(一)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1.持续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暨“青年大学习”行动
各院级单位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2.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应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以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为契机,可以集中组织“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尤其是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的团支部,可以结合争创计划,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团员青年集中到各校区标志性纪念场所、校园操场或体现祖国发展成就的展览场馆、红色教育基地等地开展活动。团支部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代表,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个人学习、工作经历,面向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进行5至10分钟的演讲,集中展现当代青年与祖国同呼吸、与时代共奋进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昂扬精神风貌,并且组织团员青年重温入团誓词,由1名团员代表领誓;组织团员青年齐唱团歌并且到就近的纪念场馆等地参观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摄像、文字的记录和总结,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
3. 认识青春榜样,展现青春力量——“我身边的榜样”微党团课
1949—2019,在这艰苦奋斗的七十周年中涌现出了无数的英雄和榜样,坚持不懈地推动着社会主义的建设。当前,法学院认真践行党的实践精神,感受榜样的精神和人格魅力,以“我身边的榜样”为题,以微党团课展示为形式,分享身边的榜样力量,感受身边榜样的力量,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号召广大青年学子向以林俊德为代表的校友榜样学习,增强新时代青年的使命感。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新的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倡导每位同学在党支部会议和团支部活动中进行党团课讲解,利用学院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进行推送,增强新时代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开展“我和我的祖国”漂流手账大赛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党组织生活,促进各位党员同学扎实掌握党建知识,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特举办“我和我的祖国”漂流手账大赛。大赛面向各本科生党支部,同时鼓励研究生党支部,以及其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参与。
大赛要求相应党支部制作主题为“我和我的祖国”的漂流手帐,每个支部不得少于15张。保证每位党员、积极分子的参与。内容可以包括对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感悟、理论学习中的心得、参加支部活动的体会等,主题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各支部收齐后,于2019年11月10日交至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布尔兰处。联系电话:18888924854。
(二)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加强院级团工作制度规范建设
各院级团委可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完整梳理院级团工作建设情况和团支部工作职责与要求。科学合理的设置好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的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含青年教工团员);指导各团支部尽快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学校将于12月集中检查。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线上线下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等,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使用好《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登记本》,做到用到实处、账目清晰,登记本每单位2-3本,由院级团委统一保存管理。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
各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广泛开展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请各院级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4.持续推进青工团建工作
各青工团组织应排摸本级团组织支部创建情况,加强青工团员组织凝聚力和活力。在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和特色,积极申报“一院一品”项目,并认真组织落实“一院一品”项目实施,运用项目化管理思维创建青工团建工作品牌体系,培育一流青年人才。
四、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1.推进全校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学生骨干担任挂职团干部,承担团的具体工作。各院级团委要注重挂职团干部的梯队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
2.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各院级团委应坚持一流标准,组织开展团干教育培训,提升团干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各院级团委应重点加强对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重视团学骨干作用的发挥。校团委将统一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19年秋冬学期集中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团支书、各学院学生挂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另发)。
3.持续推进青马工程建设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平台,各院级团委应精心组织实施青马工程,科学设计党性教育、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岗位锻炼、对外交流、朋辈教育等培养路径和方式,做好学员选拔、课程管理、考核评价、过程跟踪和发展使用等关键环节。
各级团组织在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联系。其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与微党团课的新闻稿等素材报送请在活动结束两天内发送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
联系人:宋伯原 18867153275
占开妍 13675799525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