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守正创新,筑牢法治根基 ——记2019年 “走进法院”活动
发布者:宋芷薇  发布日期:2019-10-28 点击次数:49

20191018日下午,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会举办的“走进法院”活动顺利举办。同学们走进西湖区人民法院,亲临现场旁观庭审,并与法官进行了交流。在与法庭零距离接触的过程中,同学们认识到,法院既有庄严肃穆的一面,也有与时俱进的一面。

西湖区人民法院是浙江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在多年的法律实践中,西湖区人民法院不仅涌现出了大量先进个人,还曾获得省级、国家级集体荣誉20余项。近年来,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量逐年递增且案件难度不断加大,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50件,是全国平均数的近3倍。

本次旁听的案件是起刑事案件,被告收容他人吸毒,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西湖区人民法院刑庭采用多方视频技术,通过远程法庭审理案件。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视频室出庭支持公诉,控辩双方通过大屏幕实现了庭审的面对面。远程法庭技术的应用,方便了公诉人支持公诉,有利于减少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因被告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庭简化了审判程序,最后认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被告做出了处罚。灵活的审判方式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审判“质”、“效”的高度统一,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旁听结束后,朱冠琳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亲切的交流。在谈到人工智能是否会替代法官的问题时,朱冠琳法官表示,用人工智能判案会带来更大的不公平,因为案子是千差万别的,同样的罪行,若罪犯的主观恶意不同,那么判罪量刑就应有所差异,而要想做出这样差异化的判断,离不开人的思维。在论及法官应如何做到“保守”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时,朱冠琳法官认为,判案既要有保守的一面,也应当有所创新。所谓“保守”,不是退缩妥协,而是重视法律条文引用的准确性。所谓“创新”,则是指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犯罪方式的不断演进,法律名词、条文解释应当不断完善,以更好维护公民的权利。无论是“保守”还是创新,都是为了实现实质正义。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实践告诉我们,在这个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代,法律工作者应当在传承法治精神的同时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新的力量。

无论是法院的新变化,还是法官的经验分享,都让同学们对法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感悟,也更加明确了自己专业选择的方向。

 

 

文稿:刘欣雨

摄影:刘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