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引导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
光华法学院1801团支部响应上级团委号召,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于2019年11月1日开展了。5位优秀青年代表马立、张慧临、边家鸿、吴佳珑和赵康同学,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个人学习、工作经历,面向参加仪式的全体进行了演讲,集中展现当代青年与祖国同呼吸、与时代共奋进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昂扬精神风貌,最后由团员代表、团支书杨展硕同学领誓,重温入团誓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马立同学以“高质量立法筑牢治理基石”为题,回顾了法治进步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论证了高质量立法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深深把握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都对立法提出了更高的期盼与要求。因此,要发挥好立法和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高质量立法,应该是新时代每一位法律人都要思考的课题。
张惠临同学另辟蹊径,从个人经历入手讲述“正义”。作为一名法学学子,我们将一直为“正义”奋斗。然而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靠社会和父母教给我们的正义观念和自己的思维惯性作为理由来支持自己的“正义观点”。但每个人自己的正义都有侧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衡量正义的标尺,一把感性化的、主观化的标尺。不论对错,坚持自己的观点是正义,容纳别人的观点也是正义,允许自己与他人相悖的观点同立更是正义。正义并不需要我们去呐喊、去彰显、去标榜,因为一场关于正义的理性思辨才是我们法律学子所最需要的。
边家鸿同学演讲的主题是“对法治建设新发展的回顾思考”,从专业角度带领大家回顾了近期法治领域的两点新发展。第一是“扫黑除恶”,讲解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恶”指的是恶势力以及恶势力的犯罪集团,此外还找到了扫黑除恶在刑法上的依据。第二个是去年5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针对的是近年来社会上不断有人打着“学术自由”、“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的旗号,丑化、贬损英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英烈法的实施意味着今后英烈的名誉将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因为英雄烈士的背后是国家利益。如今法治建设理念不断更新、实践不断深化,我们更要倾注理想与努力,促进法治事业发展。
吴佳珑同学以“落实法治与德治,创建法治校园”为题,阐释了法治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以及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今日之中国比历史上任一时期都要接近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背后,要强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法治建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全面提升综合国力。面对新形势,要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宝贵历史机遇,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寓德于法、德润人心,道德是实现国家法治化的重要力量。而我们在校青年,应当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理念,用法治的力量引领正确的价值判断,点亮法治与德治国家治理的两盏灯,共同照亮国家治理的每个角落。
“学榜样、敢争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赵康同学慷慨激昂,以此为主题展开演讲。作为浙大学子,我们已是青年学生之中的金字塔尖,我们不争先,谁去争先?我们不去进步,谁去进步?想要争先进步,就要像榜样学习,让榜眼之光照亮初心,以先进典型为镜,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榜样就在我们身边,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品质,也要学他们的实践、方法,牢记使命,坚定信念、知行合一,砥砺前行。“在我们头顶,有的星宿慢慢燃烧着,很久以后,它的光芒才走进我们的视野,成为我们仰望的坐标”。我们当从榜样身上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坚毅前行,用奋斗与奉献书写更加美好的未来。
团支书杨展硕同学最后进行了总结发言,并作为团员代表领誓,组织团员青年重温入团誓词。
在落日的余晖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1801团支部此次“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圆满结束。相信同学们都会在党和国家的引领下,在优秀榜样的指引下,奋发向上,砥砺前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添砖加瓦,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文案:高柏桐
摄影:高柏桐
排版:吴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