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宋芷薇  发布日期:2019-11-17 点击次数:32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认真考察,拟将下列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91118日到20191124日。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到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预备期间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姓名

专业班级

社会工作

奖惩情况

曹巧蓉

本科1603

1. 第十八届光华法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干事,并积极参与金秋晚会、月轮舞会等;
2.
人文传媒辩论队辩论队队员;

3.
参与的
srtp项目获得省级立项;
4.
参与浙江大学丹青学园赴杭州创业孵化园区暑期社会实践团及浙江大学人文院系“丝绸服饰调研及纹样研究保护与继承”寒假社会实践团;

5.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担任
GPN志愿者杭师大附中项目组组长;
6.“
才思敏辩——口才表达训练营”
sqtp项目成员;

7.2016-2017寒假“回访母校之杭师大附中”项目成员


省政府奖学金、2016-2017学年学业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

参与的srtp项目“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时代公民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保护”获省级立项;

浙江大学写作大赛三等奖(外语学院);

启明公益人网课大赛二等奖

方冰倩

本科1603

法学1603团支部宣传委员

1. 2016-2017学年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2. 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优秀团员

3.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三星荣誉奖

4.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

宋佳凯

本科1603

1.20187-8月参加“爱心社”赴泰和支教;2.20188-9月参加“法治浙江”社会调查;3.20189月参加浙大光华法学院韩国学术夏令营;4.201811月参加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全球治理与国际法”志愿工作;5.20195-8月赴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西塘法庭参加司法实习

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丹青学园优秀团员

洪风

本科1603

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副主任

2017.10三等学业奖学金、南都奖学金2018.10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潘佳颖

本科1603

光华法学院职业发展中心宣传部部长;光华法学院团委学生助理;人文外1602班班长、心理委员;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中心干事

浙江大学志愿者服务五星奖;2016-2017学年浙江大学优秀团员;2016-2017学年丹阳青溪学园优秀志愿者;2016年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热词竞赛二等奖


异议接收人:党支部书记 陈科

联系电话:19858879185

联系邮箱:whchenke@zju.edu.cn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