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于党员之家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专项党课学习活动,本次党课学习活动由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总支书记林劲松老师担任主讲,会议由陈静主持。
林劲松老师首先切入各类因社会影响较大、存在争议而被媒体曝光的处分案例,展开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党课学习内容如下:第一、党课学习了纪检部门处理案件的四种形态以及党纪的范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二、理解党内处分的种类以及党纪处分的内容,认识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第三、了解党内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明确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最后、林老师又带领支部同学加深对纪法衔接问题的进一步认识,明确特殊情形时的处理方法。
通过学习,与会的师生就党纪律处分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党员同志们在讨论中理解关于增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以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与内涵的理解和认识。
本次党课学习活动使我们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及意义,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宣言书,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作为学生党员,条例的实施更是启示我们要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使严格的纪律真正转化成自觉遵循。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