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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生第三课堂学分认定的说明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0-03-18 点击次数:74

各位2016级本科生同学:

学校在疫情防控形势下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班学生相关教学工作的有关通知中明确2020届本科毕业生在原三课堂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可通过以下志愿服务和线上调研两种方式获得第三课堂学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将学生抗疫志愿服务作为社会实践的一种补充形式,纳入第三课堂学分申请认证体系。学生个人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进行认证申请,须提交相关证明。鼓励各学院(系)组织针对一线医务人员家属提供的保障型线上志愿服务。抗疫志愿服务同时也计入志愿者小时数。

要求

1.学生参与抗疫志愿服务时长在一周及以上志愿服务小时数20小时及以上者方可以社会实践形式申请第三课堂学分认证

2.学生参与抗疫志愿服务后须完成个人小结,并填写《浙江大学2020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附件一),表格中的社会实践单位意见可由志愿服务单位(如当地社区或街道等)给出并盖章。

3.学生本人凭完整的《浙江大学2020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在学校素质拓展网站进行第三课堂学分认证申请。

4.无论学生是否以社会实践形式申请第三课堂学分认证,其抗疫志愿服务小时数均可在志愿汇系统中计入本人志愿服务小时数。

 

二、将线上调研作为社会实践的一种补充形式,纳入第三课堂学分申请认证体系。由学生向学院(系)提出立项申请,通过后以线上形式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调研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取得学分。请学院(系)做好立项主题指导、立项申请审核和项目结题审核工作。

要求

1.学院团委社会实践与文体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线上调研立项工作,并330日前立项汇总表报校团委备案

2.立项通过后学生于420日前以线上形式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由学院(系)组织3以上相关教师组成专家对调研报告进行结项审核。

3.学院结项审核后于430日前将结项汇总表及学生调研报告等总结材料报校团委备案

4.结项通过后,学生填写《浙江大学2020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表格中的社会实践单位意见可由院级团委给出并盖章。

5.学生本人凭完整的《浙江大学2020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素质拓展网站进行第三课堂学分认证申请。


 

附件1附件1浙江大学2020年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doc

附件2附件2学生线上调研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3附件3学生线上调研社会实践结项汇总表.xls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