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实习方案》,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和2019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专业实习的有关安排如下:
一、实习方式及时长
1.原则上学院不组织集中实习,同学们可结合自身学习计划安排,在满足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分散实习。
2. 分散实习可分段进行,分段进行的,需做好每段实习的中期检查表及实习鉴定表的填写打分盖章等事项。
实习总时长为6个月。可以采用线上实习,也可以采用线下实习。实习内容要求与法律具有相关性。
每次实习的时长需满足《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实习方案》的相关规定。
3. 2020年12月前完成实习的同学,可以于12月30日前将已实习6个月的证明材料交班长报至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以确认是否符合专业实习的要求。
12月未完成实习的同学,于次年5月1号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实习开始时间
分散实习的开始时间由学生个人自行安排,总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每阶段实习结束后须提交的材料
1.《中期考核表》1份;
2.《实习鉴定表》1份;
3.《实习报告》1份,不少于3000字
4.分散实习的同学还应提交实习单位的接收公函原件。
四、专业实习成绩的考核
专业实习成绩=(中期考核分数+实习考核分数)/2
1.“中期考核分数”请填写在《专业实习中期考核表》内,“实习考核分数”请填写在《实习鉴定表》内,由实习指导老师打分签字(按百分制打分)。
2.《实习报告》的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不满字数要求的,扣减“专业实习成绩”5分。《实习报告》存在抄袭情况的,“专业实习成绩”降为70分。
最后,希望各位同学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按照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指导老师安排开展专业实习,勤学习、善思考、多请教,切实展现浙大学子的良好风貌。
附件2:
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3:
实习鉴定表.docx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0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