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吾师系列专访·师者丨王凌皞老师:教学生学会“讲道理”
发布者:宋芷薇  发布日期:2020-06-04 点击次数:13


 

吾爱吾师德育指导专项奖获得者:王凌皞老师

 

【颁奖词】寓教于行,开拓前路,用轻松的课堂氛围和自己的求学经历引导学生开拓眼界,不断攀登法学知识高地。

 

【人物名片】王凌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联合培养博士,芝加哥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主要工作方向包括法哲学(法律价值论、儒家美德法理学、司法理论)以及法律与认知科学、人工智能交叉议题中的理论性部分。

 

“这是同学们对我的认可,希望在未来可以继续与同学们碰撞出思维的火花。”

 

误打误撞,从教耕耘

“其实二十岁之前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教师。一方面是因为在那个年纪老师这个职业对于我个人来说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是认为自己恐怕缺乏做一个好老师的能力”,王凌皞老师曾经以为自己和教师这个职业相去甚远。但任何事都有机缘巧合,2008年,王老师读博期间前往美国伊大访学,两年期间,他接受哲学系和东亚系老师的邀请,为本科和研究生讲了两次课。

正是这机缘巧合的两次授课,让王老师感受到了为学生上课这件事的乐趣所在,也让他获得了些许成为教师的自信心。最后,王老师走上了留在高校从教之路。而在之后的正式教师生涯中,他发现自己是“上讲台就能讲的类型,从不会紧张”

 

课堂书会,求是求知

在平时的课程教授中,王老师很喜欢和同学们进行讨论。王老师笑说:“上法理学课就是我不停‘纠问’,同学们不停‘回答’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师生之间都可以对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而这种教学风格的形成,也与“法理学”的学科特点有关。法理学学习中最重要的是学会“讲道理”,而不是记住那些已经成为道理的“知识”。从法理学的角度看,没有什么道理天然具有不可挑战权威性,也没有任何道理可以免于理性的进一步拷问。其实不止法理学,所有专业课程的学习都离不开以真理为目标的理性追问。

王老师组织的头龙头读书会以同学主讲提问和老师解释点评的模式,用一两年的时间去细致精读经典作品。参与过读书会的同学提起,有一次研读的那一章的作者用了很多公式来辅助论证,这让同学们感到困惑不解。为了解释论证过程,王老师举了很多切近易懂的例子,在白板上画思维推演图,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回答了同学们的困惑。这种用简单易懂的例子不断重构作者论证思路的方式让同学们的思维得到极大拓展。这让同学深深感受到了法理论的魅力,“这真的让我感到非常过瘾,结束后出门淋着雨走回去的路上也还是很兴奋。”读书会的形式给参与的同学们以极为严苛的理智训练,每读完一本书,在研究方法和专业知识上都能得到很大的收获。

王老师表示,希望自己的授课能够让同学真的喜欢上阅读和思考,最重要的是“让同学们认识到求知的活动本身是有趣且值得追求的”。

 

耐心细致,引领学生

不论是课上还是课后,王老师总能真诚地听取同学们的发言,回应每一位学生的观点,并提供思路。他关心着学生的学习成长,凡有疑惑,他都愿意仔细听取耐心解答,鼓励耐心读书。法理书籍阅读困难,他也乐于向同学们分享他学习研究过程中的经验,是学生读书的引路人。同时,他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扎实勤勉的治学态度总是感染着同学们,是学生求学路上亦师亦友的伙伴。

王老师自己也感慨,这些年教学生涯最大大的收获可能就是“做老师”本身了,“可以安安静静读点书,想点事,跟一群求知若渴的年轻朋友们交流读书和思考的收获,还有单位发工资足以养家糊口,想来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了。”

与学生的相处中,王老师认为理想中的师生关系是老师和学生构成一个追求知识的共同体。在知识面前,师生是平等的关系,尽管老师们看上去有着知识的光环,但实际上老师不过是年纪大几岁,多读了几本书。老师的主要职责只不过是领个路,带同学步入知识的殿堂,剩下的就都是个人在学业上的勇猛精进。在同学们眼中,王老师的课堂是轻快而有趣的,王老师本身也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乐于和同学们交流。在课堂上唯一能让他不快的,或许就是他发现同学们没能好好读上周留的文献。“我对于同学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是希望同学们能做个本分的学生,心无旁骛,一心向学。”

 

 

撰稿:闻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