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2016级本科生,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党员,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纪检委员,保研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经济法。
曾获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六和奖学金等荣誉,
在2016年刚进入浙江大学时,叶宣含便在一种强烈的入党愿望下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但是当时的她还处于一种迷茫,不成熟的阶段,对于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及在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应该为党和人民做什么这两个问题思考地不够深入。而直至今日,她对自我有了新的了解,也对以上两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心之所向:欲立事,先立心”
叶宣含谈到:成为一名“法学僧”是这个思想旅程实质意义上的起点。投进法学学习的怀抱可能只是始于她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然而当时却未想到法学生活会给她带来这么多的变化。进入法学院之后,在融洽的氛围中,在有趣又不失严谨性的学术讨论中,在精心举办的各种党务活动中,叶宣含从新生的懵懂,到逐渐成熟稳重。这里有循循善诱的老师,这里有志同道合的学长学姐和同学,这里孕育着她秉持正义、为民为公的信仰。在外界榜样的激励下,在自我内心的驱动下,她一步步地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党员,最重要的首先是坚定自己的信仰,信心、信仰的明确是行动的前提,只有坚定信仰才能笃行。对叶宣含而言,这种信仰就是:在党的共同精神追求下,勤学知识,深入实践,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社会法治做出自己的贡献。
“身之所住:行应为之事”
叶宣含认为法学青年党员的使命就像法学院的院训一样——求是厚德,明法致公,坚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法治理念、信仰法治精神、捍卫法治权威。尽管此时的她很微渺,她的能力也很有限,但她认为自己仍然需要坚守信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做出自己的贡献。例如,叶宣含通过参加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以及纠纷调解等援助服务。以及参加光华法学院微党课知识竞赛,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向群众宣传党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此外,叶宣含还热心公益,参与志愿活动。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大量诸如此类的机会,她也因此能够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很多志愿活动中。例如:参与助学计划,帮助一些条件并不优渥的家庭,进行免费的家教活动;参与工会的普法讲座;以及前往工疗站,与残障工友交流沟通等等。虽然她明确意识到,凭借自己目前的力量,她所能够做的,给予他人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但是哪怕是给这些需要帮助的人带来一点点的快乐,她也就很满足了。而叶宣含向我们表示她会坚定不移的继续投身公益事业,努力服务群众。
“终之所至?一苇以航”
时光荏苒,叶宣含即将完成自己的本科阶段的学习。但她表示,这不是在“画句号“,而是在“画逗号”,自己永远是学习路途中的行者,本科毕业不意味着我们已经抵达终点,而是稍作整顿,做好奔赴下一个阶段的准备。而除了法学学子的身份之外,她身为共产党员所负的任务许是沉重艰巨的,前往的路途许是坎坷曲折的,但是这条路上总有灯火相伴,而她也会不停歇地走下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只要信念足够坚定不移,行动足够脚踏实地,相信叶宣含能够在旅途中,一苇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