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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推荐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孙晓红  发布日期:2020-07-01 点击次数:3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启动选拔新一批法律实习生。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所在地深圳)接受实习生主要在审判团队或其他内设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等相关工作。主要招募团队为民商及行政法团队。另诉讼服务中心招1名优秀本科生。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和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3.通过司法考试;

4.身体健康;

5.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6. 有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74日下午5点。

报名一巡实习的同学,学院将按报名人数进行排序推荐,总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一巡将视推荐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实习生名单。

报名三巡实习的同学,学院将按报名人数进行排序推荐,总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民法专业2人、行政法专业2人、刑法专业1人),三巡将择优选取1-2名接收。

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上交至主楼112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sunxiaohong@zju.edu.cn

四、实习时间
  
一巡实习时间:实习期为6个月,从20207月下旬至20211月下旬;

 三巡实习时间:实习期为6个月,从2020810日至2021210日。

五、其他

一巡实习地点在深圳市。为实习生提供免费就餐,非在深院校学生可申请法庭宿舍。
      
三巡实习地点在南京市。为实习生提供免费就餐、使用图书馆、健身房等,并在法庭驻地协调安排实习生宿舍(住宿费用需由各院校根据自身情况解决)。

 

   附件: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20年第一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docx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三巡).xls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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