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吾师”奖奖章获得者:陆青老师
【颁奖词】为人谦逊温和,治学严谨求是,尽心处理学生事务,用言传身教的示范影响每一位学生
【人物名片】陆青,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债法合同法、意大利民法、欧洲民法比较研究。担任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浙江省案例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曾挂职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学科秘书(2014年)。曾柔性挂职浙江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2018)。意大利维罗纳大学访问学者(2018.12)。
曾荣获“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浙江大学优秀班主任”“浙江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浙江大学优秀德育导师”“黄乾亨奖教金”“浙江大学五好导学团队提名奖(主导师)”,光华法学院“吾爱吾师奖”等荣誉。
他说:“感谢支持和喜爱我的学生们,这是对我的认可与尊重,给了我巨大的动力。”
一、青出于蓝,入职从教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陆老师的父母都是中学老师,他们为陆老师取名为“青”,便是希望他能够在学术上有更高的成就,成为比他们更优秀的教师。陆老师在学习过程中,也一直受到优秀老师的关照。因此在他读完博士、走上科研道路后,成为一名教师更加契合他的心境。
陆老师谈及十年前第一次上课代班物权法时,对初登讲台的青涩十分感慨。当时,因为刚接触教学,很多知识需要重新梳理和“补课”。“最开始的两三年,我基本不在办公室,而是在学院图书馆的二楼,和同学们一起看书看文章,以学生的角色来担当老师。”陆老师认为专业知识是作为一名老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养。最开始,有些同学会反馈陆老师上课很认真,但有些知识点讲得抽象深奥,不好理解。陆老师将这些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压力和不足转化为前进动力。他说:“老一辈的学者们也一直非常兢兢业业,他们既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为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困惑,完善教学方法,陆老师经常旁听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上课,试图从他们那里学会如何更好的教导学生。通过长时间的教学积累,他逐渐走出了“青涩期”,他的课程也越来越受到同学们的喜爱和好评。
二、亦师亦友,指路人生
“传道授业解惑,作为教师,这三方面都不能少。”这是陆老师对于教师的定位。
在“传道授业”上,陆老师一直坚持问题意识和规范意识。“我们要重视实践,不能只注重理论。”陆老师授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基础,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套方法传授给学生。同时,作为法律人,陆老师认为同学们必须要有阅读法条的能力和习惯,养成规范意识。“规范的解释学,非常偏重法条的学习和解读,这也和我们现在民法强调解释学的路径和我自己解释学的风格紧密相关。”陆老师的债法总论和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课程,都有专门梳理法条的教材,陆老师希望通过解读法条的教学方式,让同学们更加注重法条,学会阅读和理解法条。
除了传授知识,陆老师也希望能为同学们“解”答人生之“惑”。陆老师一直走在从学生转化为老师的过程中,老一辈的学者,在他眼中既是朋友,也是教导自己如何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导引者。在同学们的眼中,陆老师是亦师亦友的典范。陆老师在给同学们的寄语中常常自称为“你们的朋友陆青”,称同学们为“我的朋友”。这样亲切的称呼是因为“我也经历过学生的阶段,我希望能够去理解和尊重同学们的想法,融入他们,不单单教导知识,更是作为一个人生引路人的角色。”也正是因为陆老师这份平和的态度,许多同学都愿意与他分享学习之外的困惑。这些年来,每一个德育先进个人的奖项,都展现着陆老师高尚的师德。
不仅同学们能够从陆老师身上理解知识与人生,陆老师自己也从同学身上收获了很多。陆老师提及了他印象中极为深刻的一件事。有一次在微信上看到同学说“看到陆老师满头的白发和沾着粉笔灰的衣服,想象着他为我们的付出,令人感动。”陆老师感慨:“他们对我的感动,也感动了我。”同学们对他的认可与尊重,给了陆老师更大的动力。这份亦师亦友的感情,将一直保存在陆老师与每一位同学的心中。
三、认真做事,轻松做人
陆老师称自己这一路充满挫折,而每一次挫折,都是自己锻炼能力的好机会。他发现不少同学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给自己的压力太大,遇到挫折容易自我否定,没有正确认识挫折。对此,他希望同学们可以“认真做事,轻松做人”,这也是他给同学们寄语的核心思想。
陆老师说:“我希望同学们能从自己的能力出发,尽力而为,做好自己。” 以踏实的态度去做事,以轻松的姿态去做人。学会以“法”的思维“诚信待人,勿害他人,尊重别人所应得的。”其实,做好自己,便是成功。
撰稿:闻时敏
图片由陆青老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