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级、2018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附件2)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能力素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价
根据《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实施,以班团为单位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组织评议,形成各班的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确认表(附件3),经班级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学院审核,纸质版交学院学工办存档,电子版于2020年9月15日前发学工办邮箱zdfxyxgb@zju.edu.cn
二、能力素养评价
能力素养评价原则上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实施, 即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具体操作:
登录ETA系统,服务大厅→学生评价申请→在线办理,申报相关分数,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同时,同学们将电子版《光华法学院学生能力素养申报表》(附件4)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提交给各班的素养工作小组同学,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各班素养工作小组同学将班级汇总于9月16日前发学工办邮箱zdfxyxgb@zju.edu.cn。
1. 文体活动、创新创业项目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
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
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2. 公益服务项目
志愿者小时数请同学们将志愿汇的小时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并计算好一学年的小时数(志愿服务时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申请非学院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与参与证明。
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3. 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或“回国办结”的截图。此次申报暑假对外交流项目由于尚未完成办结不予申报。
4. 社会工作项目
院内社会工作考核会在9月初完成公示,并统一为同学们加分;院外社会工作请同学们提供相应的评价等级证明。
能力素养考评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2020年8月25日-9月14日
班级汇总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5日
学院审核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
温馨提示:若在校外申报,可通过rvpn.zju.edu.cn访问校内网站进行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老师:
电话 86592728
邮箱: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法学院】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91212.pdf
附件2:【法学院】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pdf
附件3:【汇总】 光华法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确认表.xlsx
附件4:【个人】光华法学院学生能力素养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