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法学本科社会调查材料上交的通知
发布者:孙淑君  发布日期:2020-09-15 点击次数:680

各位同学好!请大家于2020年9月22日前递交本次社会调查课程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团队型社会调查:

1.个人提交社会调查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总结报告(纸质版1份,需写明学号姓名,并于将考核表复印件订在报告首页前),相应分数由立项指导老师给出,由支持立项部门(如团委、社团盖章),如为专业教师指导,无公章可不盖章。

2.团队递交:团队社会调查总结册纸质稿和电子稿。

3.报销票据:团队所有项目相关的票据,以团队名义直接递交给主楼112孙淑君老师。

4.参加学校或者其他院系组织的团队型社会实践,递交材料同上;

所在团队已有经费支持的,学院不再重复报销。

 

二、分散型社会调查:

1.递交分散实习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总结报告(纸质版1份,需写明学号姓名,并于将考核表复印件订在报告首页前);

 

2.考核表上相应分数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出;如支教等有团队指导老师和具体实践地点指导老师的双重指导的情形,成绩由两位老师联合给出,盖章由双方给出。表格中实习单位证明栏目,请指导老师进行综合评价后,盖上实习单位公章。

 

3.递交方式:将材料交给班长,班长于收好后922日前(越早越好)交给主楼112孙淑君老师。

 

4.报销:是否需要学院报销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定额报销。需要报销的同学,将社会调查的相关发票(本人在背面签名后)装订在考核表原件后面;如不需报销的同学,请在考核表最后一栏城市间交通费(含住宿)票据这栏直接划去,不要空白;如空白将默认为不需报销。

 

原通知如下,需要下载表格的同学请到该通知中下载:

关于2018级法学本科社会调查修读说明http://www.ghls.zju.edu.cn/ghlsbg/2020/0610/c13813a2151390/page.htm


重点提示:社会调查是一门课程,需要在系统中选课,且课程考核需要考核表和总结材料,均需要存档的,所以必须及时递交,否则课程没有成绩。

注:如需要社会调查表格同时作为社会实践第三课堂学分申请资料的,请自己提前留存好盖章表格的复印件。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0年9月15日